胡志明市调高企业废水排放费用

2018-07-25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343

 

  据胡志明市人民议会第54号公告,胡志明市将自2018年7月1日起调高企业废水排放收费标准。胡志明市资源环保厅表示,每日废水排放量不超过5立方米之企业,每年须缴纳150万越盾之废水处理费,每日废水排放量超过5立方米以上之企业,将额外徵收废水排放费,并以排放量计算。此外,未来废弃物处理业者及各医疗院所,亦需负担废水排放费。

  据胡志明市资源环保厅统计,2017年胡志明市共徵收2,800家企业合计80亿越盾之废水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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