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财产税税率名列全美第3,面临改革
2019-04-15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367
ATTOM Data Solution的报告指出,2018年德州民众缴纳财产税(property tax)的平均有效税率达2.18%,仅次于纽泽西州和伊利诺州。但德州不需缴纳所得税。
财产税属地方税,由地方政府徵收,州政府不另外徵收财产税。主要用于学校、道路、警察、消防等地方政府提供的服务支出。大部分的财产税收入都用于地方教育的支出。
由于现行财产税税率高引起民众抱怨,今年德州议会将讨论是否限制市、郡政府得课徵财产税税率之上限。目前参众议院的意见相左,众议院偏向减轻财产税的实质徵收金额,参议院则主张每年调升财产税时应先得到民众同意。州政府则提议将州销售税(sales tax)自6.25%提高至7.25%(地方政府另课徵2%的销售税),以弥补降低财产税的税收损失从而挹注教育支出。此一草案虽获得副州长及众议院议长支持,但可能遭到民主党议员反对,认为此一草案对低收入民众不公平,且民调也显示74%的受调民众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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