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理事会2019年6月30日至7月2日举行特别会议,就欧盟高层人事任命达成共识
2019-07-22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577
(一)欧盟理事会2019年7月2日选出前比利时总理(现任比利时代理总理)Charles Michel担任欧盟理事会新任主席,任期自2019年12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止,为期二年半,可延任一次。欧盟欧元区会员国领袖亦任命Charles Michel为欧元高峰会主席,任期与欧盟理事会主席相同。
(二)欧盟理事会採纳向欧洲议会提议由现任德国国防部长Ursula von der Leyen作为欧盟执委会主席候选人之决定,拟议的候选人需经欧洲议会选举并获欧洲议会议员多数决同意产生,倘Ursula von der Leyen获欧洲议会选任,伊将是欧盟首任女性执委会主席。欧盟理事会亦认为现任西班牙外交部长暨前任欧洲议会主席Josep Borrell Fontelles为欧盟对外事务暨安全政策高级代表之合适候选人,该一职务之正式任命须获欧盟执委会当选主席之同意。欧盟执委会主席、对外事务暨安全政策高级代表及执委会其他成员在获欧盟理事会正式任命之前,须视为一个机构由欧洲议会表决同意;其任期将从现任执委会任期结束后至2024年10月31日止,为期5年。
(三)欧盟理事会亦考量法国籍现任IMF执行长Christine Lagarde为欧洲中央银行总裁之合适候选人。欧盟理事会将根据部长理事会的建议,在谘询欧洲议会和欧洲央行管理委员会之后,就任命作出正式决定;欧洲中央银行总裁的任期为8年,不得延任。
(四)另据欧盟理事会主席Donald Tusk之声明,欧盟理事会注及执委会主席候选人Ursula von der Leyen有意任命现任欧盟第一副主席Frans Timmerman及欧盟竞争执委Margrethe Vestager为下届执委会副主席,亦预期伊会基于适切之地缘平衡考量,任命另一位执委会副主席(谨按,媒体报导斯洛伐克籍现任欧盟主管能源事务副主席Maroš Šef?ovi? 可能续获任执委会副主席)。
(五)另据媒体报导,本次欧盟理事会选任执委会主席之方式,形同将上届以Spitzenkandidaten程序之作法予以埋葬,根据前述程序,执委会主席候选人应来自于欧洲议会最大党团所支持候人选或可获得欧洲议会最多票之人选;而目前欧洲议会最大党团Christian Democratic (EPP)所支持之候选人Manfred Weber及第二大党Social Democratic(PES)所支持的候选人Frans Timmerman终均未能获得提名,显示Spitzenkandidaten程序之倒退。过去欧洲议会曾表示,欧洲议会不会对非Spitzenkandidat候选人进行投票。现Ursula von der Leyen须于本年7月中旬欧洲议会投票中,获得绝对多数票(376票)方可获任执委会主席。另据指出,本次欧盟高层人事安排过程亦显示德国与法国间深度之谅解,亦即缺乏德国与法国间之协议,欧盟不可能产出具雄心之创举;德国总理Angela Merkel和法国总统Emmanuel Macron在前述欧盟高层人事任选过程扮演关键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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