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招标投诉有法可依
2020-06-27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261
据北京市招标办走漏,制造部等7部分近年联合下发《工程制造项目招标招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并将于本年8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首部对工程招招标投诉进行标准的法规。
该办法清楚规则,国家严重制造项目招招标活动的投诉由国家发改委受理处理,虚伪歹意投诉的投诉人最高将被处以10000元罚款。
根据该办法,北京市招标人和其他好坏关系人以为招标招标活动不符合相关法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分投诉。对国家严重制造项目含工业项目招标招标活动的投诉,由国家发改委受理并依法做出处理挑选;有关作业行政监督部分现已受理的,应当通报国家发改委,国家发改委将不再受理。在处理投诉进程中,行政监督部分不得向投诉人和被投诉人收取任何费用。
该办法规则,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架空竞赛对手,不得进行虚伪、歹意投诉,阻遏招标招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如被确认归于虚伪歹意投诉,且情节严重,可处10000元以下罚款。此外,当事人对投诉处理挑选不服或行政监督部分逾期未做处理的,可依法恳求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 上一篇:世界软件集团进军人力资源处理范畴
- 下一篇:大连市民营企业家参会满意成功

京公网安备 110109020002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