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缅甸玉石原石和抛光宝石只能在政府经营商场和特定市场才可出口至国外,为此珠宝商表示,这样限制性的出口销售模式正在扼杀该行业;玉石原石和抛光宝石目前只能销售给缅甸公民及在政府举办之展览上销售给外国人,但这样的展览每年举办次数不超过三次,销售量有限,缅甸珠宝的消费者遍布世界各地,故珠宝商们欲获更多大订单,将珠宝出口各地。相对于外国人将购买到的玉石原石或抛光宝石进行加工后,再以10到100倍的价格出售,缅甸的珠宝商利润微薄。因此缅甸当地珠宝商呼吁政府将其价值数十亿之产业私营化,并允许个体贸易商在更优惠之关税计划中可直接出口玉石原石及抛光宝石。
缅甸于1995年颁布缅甸宝石法和章程,允许缅甸国民挖掘,生产和销售宝石至当地及国际市场,但为遏制猖獗的走私,很快便制定更严格的法规。儘管如此,专家们表示,这些规定并没有解决问题,同时通过严格限制出口渠道进一步加剧了非法贸易问题。非法的宝石贸易都发生在边境贸易地区,商人们将原石和宝石走私到中国,泰国和印度等国家,后者再将成品出售给国际市场。据估计,缅甸红宝石占全世界的生产率高达90%,其中最优质的产品为“鸽血”宝石,在一些国际拍卖会上的价格高于钻石。
据统计2011-12财政年,缅甸共合法出口43,485吨玉石和1339.8万克拉的宝石。目前,缅甸政府对宝石出口徵收30%的商业税,政府举办展览及机场则收10%的零售税。虽然这个数字低于其他珍贵的天然商品,如木材,其税率为100%,但珠宝商表示,政府对于珠宝的出口税还是收得太高,导致珠宝商出口利润微薄。
矿业局局长U Win Htein表示,政府一直在讨论对1995年缅甸宝石法及相关政策的修订已超过一年,并欢迎珠宝商协会的意见,但到现在并未说明何时公佈新制定修改的规则。
另缅甸珠宝业协会获悉,为让缅甸玉石原石及抛光珠宝可以向国际市场合法出口,今后将会成立一个一站式服务(One Stop Service,简称:OSS),SS一站式服务计划在密支那(Myitkyina)、仰光(Yangon)、曼德勒(Mandalay)、抹谷(Mogok)、内比都(Naypyitaw) 、实皆(Sagaing)等各大城市开设,为此,已向相关政府部门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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