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正式发文核准马鞍山八十六医院辐射安全容许证。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在文件中称: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设备安全和防护条例》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设备安全容许处理办法》的规矩,经严峻核对确定马鞍山八十六医院放疗中心提交的辐射安全容许证核发申请材料办法彻底,内容较详实,符合法定要求,附和该院的辐射安全容许证核发申请,容许种类与范围为:运用Ⅰ类放射源;运用Ⅱ类、Ⅲ类射线设备,并颁布《辐射安全容许证》。
《辐射安全容许证》的获得,是对马鞍山八十六医院放疗中心辐射环境现状进行现场调查和监测效果的认可,标明晰该院对辐射安全处理作业的标准和注重,进一步确保辐射零事端、零损伤,确保了医院辐射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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