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化最直接的效果之一是增加就业岗位。然而,仅靠城市本身,很难满足工业对劳动力的大量需求,很多农业劳动者因此从农村来到城市。这就是城镇化过程,劳动力跨区域流动促进了区域协调发展。工业化带动了服务业的发展,金融业、运输业、商贸业、餐饮业快速发展,创造了更多的就业岗位。
新型城镇化是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城镇化不等同于城市建设,更不是指城市面积的扩大,而是指由从事农业转为从事二三产业、从农村到城市就业的人数不断增多。2023年,我国城镇化水平(即城镇化率,是城镇常住人口占总人口的比率)已达66.16%,意味着已有93267万人居住在城镇,其中包括29753万农民工,占全部城镇人口31.9%。农民工是工作和居住在城市却没有户籍的农业转移人口。第一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为7.1%,意味着还将有一大批人进入城市。
从现代化发展规律来看,城镇化是工业化的拉力和农业现代化的推力共同作用的结果,工业化是最基本的动力。农民实现从农业生产到工业和服务业生产的转变,增进了全社会生产效率。城镇化的空间聚集效应更有利于要素的快速匹配,更有利于共享与创新,所形成的市场规模效应、生活成本效应与循环累积因果效应,既能促进城市的快速形成,也有利于节约资源,推动绿色技术创新,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提高城镇化质量就是让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或称农业转移人口)享受与城市居民相同的权利和公共服务,包括子女教育、社会保障和其他公共福利等。《决定》提出,推行由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社会保险、住房保障、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等享有同迁入地户籍人口同等权利,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其深意在于,我国的城镇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城镇化,城镇化进程所释放的巨大结构转换效应和集聚效应是扩大投资需求、消费需求的引擎,也是带动工业化和推进创新创造的主战场,由此所形成的市场因果积累效应使工业化更具有内生性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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