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作为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和生活保障,在城乡融合发展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速,大量农民涌入城市,但其与农村土地的深厚联系并未因此割断。如何在城乡之间高效配置土地资源,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委书记洪然指出,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以及集体收益分配权,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必然要求。然而,当前城乡土地资源配置存在不平衡、不协调的问题。一方面,由于“三权”市场化退出渠道不畅,农村宅基地闲置现象普遍,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低下;另一方面,城镇建设用地需求持续增长,建设用地指标紧缺,形成了“一边沉睡、一边紧缺”的尴尬局面。
为了破解这一难题,《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决定》明确提出,要保障进城落户农民的合法土地权益,探索建立自愿有偿退出的办法,允许农户合法拥有的住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同时,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
湖北省襄阳市南漳县在这一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南漳县出台了《南漳县农村宅基地和农村建房审批管理办法(试行)》,鼓励农户自愿退出宅基地,由镇(区)、村集体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给予补偿。这一举措有效盘活了农村闲置土地资源,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
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委书记陈曦则表示,当前乡村步入了存量土地提效的阶段,亟需改变无序化、碎片化、低效化的用地模式。三门县通过探索叠墅、立改套等建房模式,有效破解了建房用地供需矛盾,既满足了村民的住房需求,又节约了土地资源。
涟水保滩街道周集村则通过盘活闲置土地资源和农户房屋,建成了旅游休闲一体的“童话森林”公园,实现了变废为宝。洪然认为,盘活利用闲置农房,根本目的是为了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和推动乡村振兴。
值得注意的是,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正在全国范围内稳步推进。目前,这一改革已在350个县级地区展开试点。孝昌县委书记李惠芬表示,孝昌县将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适用相同规则,接受市场监管。通过市场化手段实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优化配置,将有力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为了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产权制度,南漳县委书记罗兴斌建议,应探索规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主体、范围和途径,建立健全市场交易规则、服务监管制度以及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通过这些举措,实现“同权同价、流转顺畅、收益共享”的改革目标,推动城乡融合发展迈上新台阶。

京公网安备 110109020002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