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工商部刻正拟定标贴 “MADE IN VIET NAM”之标准规定

2019-07-29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469
  越南工商部陈副部长国庆(Tran Quoc Khanh)称该部已制定“在越南生产”之标准规定草案,以适用于国内市场流通之货物。   越南工商部拟定上述标准係因目前越南已有货物标籤上产地之规定,惟却缺少何为在越南生产货物之规定。   根据越南政府第43/2017/ND-CP号议定之规定,货物务必载明产地。各组织及自然人依照自己认知及诚实性张贴产品标籤,并对产品产地标示自行负责。   惟在未有如何为 “ Made in Viet Nam”规定之情况下允许企业自行标示货物产地,导致企业随意标示产地, 如 Khaisilk 及 Asanzo等。   越南工商部另表示,目前对越南出口之货物产地标准已有详细之规定,为享有关税优惠已具体规定国家/地区自製率,而未规定必须张贴货物标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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