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地利财政部警告少数果农勿伪标产地不法获利

2020-11-09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302
  依据奥地利财政部本(109)年9月28日新闻稿,财政部长Gernot Blümel表示,透过伪造供应商证明将进口水果等农产品伪标为奥地利自产,并贩售予食品批发商及超市供应链,是违法行为,有损奥国商业信誉及纳税人权益。   2016年至2017年之霜害,使部分奥国果农藉相关违法行为,以弥平损失。2017年底,奥国金融警察在奥地利农产品行销公司(AMA)、农会及邦政府之配合下,在下奥地利邦及史泰尔马克邦,分别查获并向检察机关举报2家公司,已被Graz及Krems地方法院分别处以罚金及有期徒刑等刑责。   B部长指出,无法容忍对买方、终端消费者之诈欺,以及对奥国在地食品生产商之信誉损毁、逃税等行为。不该因为少数厂商诈欺行为,损害奥国农产品在地及季节性之销售形象。绝大多数奥国食品供应者均致力于供应高品质产品,且按规范支付应缴税款及费用,应受到支持。   史泰尔马克邦某果农于2016年至2017年自匈牙利购入155吨杏桃后,向另一下奥地利邦果农以高价收购其产品作为交换条件,借用其供应商证明,于产品标上奥国产地标示贩售,匈牙利及奥国国产杏桃总价差高达9.3万欧元。Graz地方法院于2018年5月,分别针对2果农判处6个月有期徒刑及罚款。该史泰尔马克邦果农另被检方起诉逃税高达900万欧元,目前仍在审理中。   另一下奥地利邦蔬果零售公司,于2016年至2017年自捷克购入457吨苹果,以开展新店为由,自其他2果农取得AMA序号及标章,标示奥地利品种并售予餐饮、饭店等客户,以及邦立医院及疗养院。该厂商销售之捷克苹果,与奥国国产苹果总价差高达33.5万欧元,税务局另于2018年针对2012年至2017年对该公司进行审计,另要求其补缴25.2万欧元。2020年9月,Krems法院判处该奥商总经理13个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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